包头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5-11-10 21:37:51 |   作者: 直播牛牛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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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研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主要储能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批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一批存在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初步显现。“十四五”期间,储能项目大范围的应用,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面掌握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储能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部分储能技术装备引领国际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并拥有国际话语权;基于电力与能源市场的多种储能商业模式蒸蒸日上;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储能在推动能源变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现。

  指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并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提出: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研发技术、示范和规模化应用。

  提出: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优先发展新能源,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

  指出开展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系统模块设计与示范、开展规模化高安全高性能液流电池储能电站系统模块设计与示范、开展大型锂电池储能电站工程示范等。

  在全面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明确将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集商等作为辅助服务市场的新主体,并增加了电力辅助服务新品种,完善了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

  针对各类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优化新型储能建设布局。推动技术革新、产业升级、成本下降,有效支撑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指出,研发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液态和固态锂离子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等高效储能技术;研发梯级电站大型储能等新型储能应用技术和相关储能安全技术。

  10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

  指出,围绕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开展系统与设备检验监测、性能评估、安全管理和消防灭火有关标准制修订。推进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器、梯级电站储能等物理储能系统及设备标准研制。开展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并网性能评价方法等标准制修订。推进储能系统、储能与传统电源联合运行相关安全、运维、检修标准研究。开展储能电站安装、调试、智能运维等标准研究。

  指出: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系统谋划能源电子全产业链条,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需求的适配性。鼓励以企业为主导,开展面向市场和产业化应用的研发活动,扩大光伏发电系统、新型储能系统、新能源微电网等智能化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2030年至2045年,规模化长时储能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满足日以上平衡调节需求。2045年至2060年,储电、储热、储气、储氢等覆盖全周期的多类型储能协同运行,电力系统实现动态平衡,能源系统运行灵活性大幅度的提高。充分结合系统需求及技术经济性,统筹布局电网侧独立储能及电网功能替代性储能,保障电力可靠供应。

  规则指出,电力现货市场近期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中远期任务之一,包括持续完善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时空价格信号实现源网荷储各环节灵活互动、高效衔接,促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充裕。

  指出坚持规模化与分布式开发相结合,同步配置高效储能调峰装置,积极发展光热发电。开展大规模风光制氢、新型储能技术攻关,推进绿氢制绿氨、绿醇及氢冶金产业化应用。

  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非消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为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参考市场同类主体标准做运行管理考核。持续完善新型主体调度运行机制,充分的发挥其调节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求。

  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800千伏及以上直流输变电,1000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分布式新能源并网、分布式智能电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氢(氨)储能、热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及应用,长时储能技术,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进入鼓励类。

  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结合系统需求合理确定储能配置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容量支撑能力和涉网安全性能。充分的发挥各类新型储能的技术经济优势,结合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需求,选取适宜的技术路线。围绕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等要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装备集成创新和攻关,着力攻克长时储能技术,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日以上时间尺度的系统调节需求。探索推动储电、储热、储冷、储氢等多类型新型储能技术协调发展和优化配置,满足能源系统多场景应用需求。

  将新型储能产品制造、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纳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中。

  指出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强化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切实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需要,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全方面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新型储能,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电站自用新型储能指与发电企业、用户等联合运行,由发电企业、用户等依据自己需求来做控制的新型储能,包括未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

  进一步明确监管实施主体和监管对象,其中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

  提到,新型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慢慢的变成了我国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支撑技术,它的发展可以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创新、人才教育培训和投资就业,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之一。国家能源局将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完善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机制,促进新型储能调节作用发挥;提前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新能源基地科学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指出,在资源富集地稳步实施风光水(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建设。探索氢能管道输送,在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深入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合理地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

  自2025年1月1日期施行。指出,国家合理地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国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出: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产业体系加速完善,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产业主体集中、区域聚集格局基本形成。产品性能明显地增强,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多领域应用需求。同时提出六大专项行动:提出了六大专项行动。一是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行动:鼓励发展多元化新型储能本体技术,支持突破高效集成和智慧调控技术,重点攻关全生命周期多维度安全技术。二是产业协同发展推进行动: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引导优化供需关系,加强资源保障利用,培育产业优质企业。三是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行动: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四是示范应用场景拓展行动:鼓励新型储能以独立储能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进构网型储能应用,提升新型储能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支持能力。五是产业生态体系完善行动:加快建立新型储能电池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分级分类制定储能电池标准,加大安全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强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六是贸易投资合作提升行动:探索将新型储能领域国际合作纳入共建“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框架,支持有关企业有序开展国际化布局,吸引外资金融机构来华投资。

  4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与信息化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5〕65号)

  明确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将确保安全作为发展电化学储能的重要前提。突出强调电化学储能全生命周期安全。要求完善电化学储能项目备案,落实每一个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监管部门。首次提出电化学储能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构建电化学储能“三位一体”新型安全监管体系。

  7月31日,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编制《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报告》

  研究国际新型储能发展形势,全面梳理2024年我国新型储能发展状况,并展望2025年新型储能行业发展趋势。

  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144号)

  发挥新型储能支撑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作用,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逐步扩大内需,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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